见证取样实时上传、检测试验全程监控,“工程质量检测报告”打假有了新利器。记者从湖北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管理经验交流暨现场观摩会获悉,自2019年8月起湖北将全面实行见证取样送样信息化工作,各检测机构需完成检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,实现实时视频监督检测过程和事后查看视频录像。
钢筋、混凝土等建筑材料是否合格,是工程质量的关键点之一。根据我国规定,建设工程每使用一批次钢筋、混凝土等建材,需取样并送检,这中间的见证取样送样是工程质量监督与施工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。长期以来,部分见证取样操作中,样品代表性不足、失真,甚至作假,报告弄虚作假等情况时有发生。
湖北省住建厅发布《关于加强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管理的通知》,要求加强见证取样送样、检测试验信息化管理,充分发挥省监管平台作用,加快推进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建设。
目前,湖北省正在推广使用检测样品二维码或芯片唯 一性标识,样品在现场由见证取样人员绑定或植入唯 一性标识后送检,身份核定、验样过程通过信息系统实现可追溯。此间,检测机构将建立信息系统,覆盖所有检测项目和检测流程,实现数据自动采集和钢筋原材料及连接件、混凝土试块等力学性能的试验数据实时上传,出具的检测报告应带有二维码标识并能被识别。
此外,检测收样和试验场所应建立视频监控系统,覆盖室内检测项目和检测全过程,视频信息应清晰有效,留置接入省监管平台的接口。视频信息存储在检测机构,保存时限不应少于两个月。各检测机构需尽快完成检测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,并实现与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平台联网。
据了解,湖北省已在武汉、宜昌、襄阳、荆州、恩施等5个地区试点推行见证取样送样信息化工作,8月1日后在全省全面推行。目前,湖北省共有465家检测机构,其中湖北省建工资质检测机构338家,武汉已有20多家检测机构完成了视频监控系统安装。